2021年5月5日,江苏苏州一名男子和女友吵架后,故意将女子推向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。公交车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,事发时,二人正拉扯着通过斑马线,突然男子从女友背后推着女友,一把将女友推向了迎面驶来的公交车。面对众人的指责,男子毫无悔意称是因为女友一直拽着他不放,当大家问他如果女子出了事怎么办?男子竟称:她死了,我跟她一起死。目前,推人男子已被刑拘。
推人男子的行为,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,也会受到舆论的谴责。首先,在道德层面,情侣、恋人是两个陌生人建立信任、爱慕、情感的过程,甚至把对方以亲人对待,彼此互相尊重、呵护,保护对方应该是一种责任,而男子的行为不仅没尽到道德层面的责任,反而将这名女子推向死亡的边缘。其次,推人男子将面临法律的制裁,虽然,法律上没有恋人、情侣没有救助对方的义务,但是,他人的人身、财产权利受法律的保护,推人男子故意将女友推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,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、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。
推人男子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(未遂),根据监控录像显示,推人男子预见到将女友推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,可能会出现死亡的结果,并寻求死亡结果的发生,实施足以导致其女友死亡的行为,并说道:“她死了,我跟她一起死”,说明其具有致其女友死亡的故意,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(未遂),比照故意杀人罪(既遂)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推人男子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(未遂),根据监控录像显示,推人男子预见到将女友推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,可能会出现死亡的结果,但是只是因为吵架,闹情绪,一气之下,将女友推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,并不是寻求女友死亡的结果,并说道:“她死了,我跟她一起死”,这也可以认定为说气话,其主观上,并没有致他人死亡的故意,但是推人男子把女友推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,应当预见到能致其女友死亡,放任次结果的发生,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(未遂),比照过失致人死亡罪(既遂)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推人男子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根据监控录像显示,推人男子将其女友推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,公交车上有多名乘客,且来往的车辆及行人也特别多,推人男子的行为足以导致公交车倾覆的危险,因此,推人男子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综上,推人男子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(未遂)、过失致人死亡罪(未遂)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成立想象竞合,择一重罪定罪处罚。